致大学(中专)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你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内江市委、市政府为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保障学生基本医疗,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一项惠民利民政策。为使你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发〔2017〕3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告知于你:
一、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
大学(中专)学生参保在同等政策基础上还享有两项特殊优惠政策:一是延长待遇享受时间,大学(中专)学生参保从当年9月1日参保,到次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比普通参保人员增加了四个月的待遇享受期;二是待遇享受无观察期,普通参保人员新参保有六个月待遇享受观察期,从缴费之月起六个月后才能享受住院报销待遇,而大学(中专)学生新参保没有待遇观察期,从缴费之月起就可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二、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方式
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参保单位,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信息采集、办理申报、核定及信息变更等相关事宜。
三、参保学生就医办法和报销额度
参保学生就医时,持社会保障卡到内江市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一个自然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累计报销12万元。
四、缴费标准
按照《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员2020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医保发〔2019〕29号)规定,我市2020年度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其中门诊统筹170元,可在内江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购买门诊用药)。
我们竭诚为你做好参保及待遇享受相关服务!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
附:投保意向调查登记表链接:https://docs.qq.com/form/edit/DZGRzbXZlcXdtQ3pQ#/ed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