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部-现代农业学院
 首页 | 学院概况 | 党建工作 | 样板支部 | 教学管理 | 学工在线 | 通知公告 | 师生风采 | 招生就业 | 师资队伍 | 下载中心 | 视频中心 
 
 

 首页 
 学院概况 
 党建工作 
 样板支部 
 教学管理 
 学工在线 
 通知公告 
 师生风采 
 招生就业 
 师资队伍 
 下载中心 
 视频中心 

  快速通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详细信息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2017-10-16   审核人: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

            

发展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员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为了规范申请入党、列为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发展为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5个环节工作,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一阶段 申请入党

学院教职员工和年满十八岁的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由本人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入党申请。党支部建立发展党员档案,发展党员后续的相关资料按时统一装入党员个人档案。

一、审看入党申请书

主要审看入党申请书是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入党,即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入党申请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入党申请人是否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以及签署日期是否与递交申请书日期基本一致。

二、党组织派人谈话

1、明确谈话人和谈话时间。党支部收到入党申请书,并审核合格后,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应当在1个月内一起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对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及思想状况作进一步了解。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入党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个人基本情况、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

2、记录谈话情况。党支部书记和支部组织委员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应做好谈话记录。谈话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写明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时间和地点;(2)记录和入党申请人怎么谈话,谈了些什么;(3)写明通过谈话了解到的有关情况,以及对入党申请人的总体看法。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及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并在书面记录上签名。

第二阶段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一、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至少6个月,且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才可以被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主要程序是:

1、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从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等方式产生人选,推荐过程和结果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如入党申请人是共青团员、工会会员或妇女的,还应当经过群团组织推优。

(1)党员推荐基本要求: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已派人谈话且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都应列为被推荐对象;参加推荐人员为支部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可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进行。

(2)群团组织推优基本要求:在共青团员、青年、工会会员、工人和妇女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时,党组织应当主动征求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组织的意见;共青团、工会和妇联等群团组织要负责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

2、支委会讨论研究。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做好相关记录;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并对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上级党组织备案

1、上报备案。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公示情况报所在党总支,再由党总支报学院党委备案。

2、学院党委审查备案并提出意见。学院党委接到党总支报送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备案材料后,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党委组织部应在一个月内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报批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时间即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

3、发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审查合格的,学院党委组织部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发给党支部,党支部负责按培养教育进度据实填写。

三、指定培养联系人

1、编入党支部。经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后,应将入党积极分子编入党支部进行培养教育。

2、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两名及两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其培养联系人。

四、培养教育考察

1、党支部严格培养教育。(1)培养教育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安排集中培训等,我院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进入学院党校学习并正式结业;(2)培养教育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3)培养教育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培养联系人应履行的职责。(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2)通过谈心谈话、思想辅导、观察表现及审阅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撰写1篇思想汇报,经培养联系人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党支部存档),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5)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第三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一、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列为发展对象。主要程序是:

1.党支部委员会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民意测验等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2.党支部委员会综合各方面意见后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二、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上报备案材料。党支部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情况、支委会研究情况报所在党总支,再由党总支报学院党委备案。

2、学院党委审查并提出意见。学院党委接到党总支报送的发展对象人选有关备案材料后,党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党总支上报的发展对象人选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完整等情况,党委组织部应在一个月内将备案意见及时通知报批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时间即为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三、确定入党介绍人

1、确定两名入党介绍人。党支部为发展对象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继续担任,若因特殊情况培养联系人不能再担任的,由党支部指定。一名正式党员一般不宜同时担任两名及两名以上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2、入党介绍人应履行的职责。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2)详细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5)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四、进行政治审查及会审

1、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审查发展对象以下情况:(1)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3)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4)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2、政治审查基本方法。党组织要明确专人(一般是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政治审查:(1)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2)对户籍不在学校的在校生发展对象,应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3)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不清楚的可进行必要的函调。函调可由党总支直接发函索取调查证明材料。

3、形成结论性材料。政治审查情况应当由党支部形成政审综合报告,存入档案。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学院有经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计财处联合会签的会审表,有违纪、违法、损坏公物、成绩不合格(我院发展学生党员要求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或在班级排名前10名,以50名学生为一个标准班计算)、不诚信者,不能发展入党。

五、开展集中培训。

政治审查合格后,学院党委要对发展对象开展短期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未经培训的或培训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阶段  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支委会审查

1、支委会研究审查。召开座谈会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和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形成书面记录。对讨论合格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上报预审材料。党支部将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治审查材料、公示和公示情况登记表、其他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查的材料报党总支,再由党总支报学院党委预审。

二、学院党委预审

学院党委在接到党总支上报的预审材料后,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预审。

1、审查材料。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入党材料进行详细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清楚;是否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措施是否扎实有效;是否经过政治审查,主要问题是否清楚;是否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各方面表现是否突出,先进性是否明显等。

发展对象在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党总支或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

2、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委组织部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谈话人及党支部、党总支要严肃、认真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三、支部大会讨论

1、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经学院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一般应在一个月之内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发展对象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包括: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公示情况;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4)与会人员票决。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

2、支部大会作出决议。支部大会根据投票及公示情况作出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3、上报学院党委。党支部应当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报所在党总支,再由党总支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派人谈话

1、学院党委在审批预备党员前,各党总支书记要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情况,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目前的优缺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当将谈话情况进行记录并整理,形成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入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五、学院党委审批

1、审查材料。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党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填写内容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加以完善和更正。

2、召开党委会审批。学院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审批吸收预备党员。

(1)审批时间:学院党委对党总支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2)审议内容: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以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

3、作出批复。党委将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4、党员大会宣布。党支部应将党委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做好思想工作。

第五阶段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各党总支应当及时将学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使预备党员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更好地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

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在学院党委批准接收其为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不得放在转正后进行。宣誓仪式一般由学院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

三、继续教育考察

继续教育。党支部和党小组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党支部应要求和督促预备党员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书面汇报一次。

四、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应于预备期满前一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五、支部大会讨论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一般应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一个月之内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参加讨论其转正的支部大会。主要程序是:

1、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支委会要听取党小组提出的意见,并征求支部党员和群众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的意见,形成记录。

2、党支部委员会审查。召开支委会,对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有关现实表现情况、教育和考察情况、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以及预备期时间等进行严格审查。

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1)预备党员汇报思想情况。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支部委员会介绍情况、提出意见。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审查情况,并提出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3)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党支部作出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前,要将拟转正的预备党员情况公示7个工作日,并记录公示结果。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主要表现,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

4、上报学院党委审批。党支部应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预备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群众座谈会记录、公示情况等材料,一并报所在党总支,再由党总支报学院党委审批。

六、学院党委审批

1、审查材料。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党总支报送的预备党员的转正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包括:预备党员预备期间有关现实表现情况、党支部教育和考察情况、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情况、支部大会票决情况、公示情况等。如发现报送的材料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应及时了解清楚或通知党支部加以完善和更正。

2、召开党委会审批。学院党委对党总支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和审批,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各党总支(支部)下发批准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文件。学院党委组织部将审批意见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同时通知党支部。

3、支部谈话并宣布。党支部接到学院党委关于预备党员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文件后,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文件。

 

附件【关于印发《内江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现代农业学院(农业技术)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832-2381405,0832-2381430